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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
来源:期货日报 时间:2024-04-22

4月22日,中国证监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学习〈习近平关于金融工作论述摘编〉》的署名文章。文章称,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是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八个坚持”的重要内容。资本市场的市场属性极强,规范要求极高,这要求在做好资本市场监管工作时,进一步深化对资本市场发展一般规律和中国国情市情的认识,在实践中继续探索完善,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文章表示,中国证监会党委深刻认识到,推进金融创新发展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法治,加强监管,深化改革,充分调动市场各方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

一是不断完善金融法律和市场规则体系。金融交易涉及复杂多样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信息不对称特征,对信用的要求非常高,必须有健全的监管制度。资本市场涉及面广、利益主体多元,必须尊重规律,尊重规则,着力推进基础制度建设,逐步构建起符合我国发展阶段要求的资本市场法律制度体系。

二是持续提升金融治理效能和监管有效性。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实施。金融创新更新迭代快,并具有明显的顺周期性和强外溢性,必须加强对金融创新的监管,及时消除空白和盲区。资本市场是各类风险的交汇口、泄洪区,要坚持“两强两严”,依法从严加强监管,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三公”秩序,切实保障资本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三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当前,制约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还存在一些卡点堵点,包括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不高,融资结构不合理,支持科技创新、绿色转型、中小微企业不够充分有力等。这些问题在资本市场也有不同程度的表现,必须用好改革这个关键一招,着力破除相关体制机制性障碍,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动股债期协同发展,不断提升资本市场服务高质量发展质效。

文章称,中国证监会党委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抓紧完善配套制度规则,推动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形成和落地实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稳预期。证监会将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这一总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多次作出重要部署。资本市场在分担创新风险、促进创新资本形成、优化创新资源配置等方面具有天然优势,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大有可为。要促进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方向,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增强资本市场制度竞争力,有效支撑科技创新,提升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

依法全面加强监管,更加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坚持资本市场监管的政治性、人民性,坚守监管主责主业,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和持续监管,不断提升监管针对性有效性。落实好监管要“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惩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监管震慑,净化市场生态。坚持看不清管不住则不展业,加快构建从入口、持续监管到出口,再到机构监管、交易监管的全方位立体化资本市场监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金融创新和与之相匹配的监管能力建设。

健全资本市场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金融既有管理和分散风险的功能,又自带风险基因,防控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坚持系统思维、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开放与安全,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防范化解风险,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切实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强化对资本市场风险的监测预警和早期纠正,完善对资本市场金融创新活动的风险评估和反馈改进机制。健全资本市场风险问责追责机制,压实风险防控责任。

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法治兴则市场兴,法治强则监管强。要更好发挥法治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中的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加快推动制定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法、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公司债券监管条例、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幅提升证券违法违规成本。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责,加大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为各类主体提供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以高质量法治保障促进资本市场创新发展。